在姚秀荣看来,自己能选上全国人大代表纯属偶然。1993年3月3日左右,焦作市人大通知她,3月6日去北京开全国人大会。在此之前,她一直是河南省焦作市起重机械厂的一名刨床工人。因为工作特别努力,她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,当选全国劳动模范,“在生产线上,我一年就干了3年的生产任务。”
那是姚秀荣第一次上北京。“到人民大会堂开会,我什么都不懂,只懂得跟着别人,人家干啥我就干啥,举手就举手,鼓掌就鼓掌,就是不说话。”
从1993到1995年,姚秀荣参加了三次人大会,会上没说一句话,“当了三年哑巴代表”。
1996年,姚秀荣开口了,“为什么,因为人大快要换届了,再不说我就没机会了。”
姚秀荣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,一开口就说不正之风,“领导干部下去检查工作,都是提前通知,提前准备,警车开道,记者跟着,虚假成分很多,实情看不到”,“假文凭假干部充斥官场市场”。说完,代表们都热烈鼓掌。
有一件事让姚秀荣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人大代表的角色。那是1993年六七月份,她正在车间干活,有个人来告状,递过一份法院判决书,标的18600元,5年没执行,焦作市博爱区法院判的。“告状的农民叫我在材料上写‘建议此案加紧执行’,签上‘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’就行了。我按他说的签了,叫他自己送到法院去,当时我连法院的门朝哪开都不知道。”
三个月之后,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来到车间找到姚,说:“姚代表,我来向您汇报工作。由于全国人大代表的过问,对这个案子我们非常重视,现在执行完了。”姚秀荣说:“通过这个事,我就想:哟,我还能为老百姓办点事。”之后事主给姚秀荣送了一面锦旗,写的是“一身正气,为民申冤”。现在,姚秀荣家里这样的锦旗有10多面。
后来找姚秀荣的人就多了,最多时,她一天要接待十多拨来人。“告状的,都是无权无势的老百姓,农民、工人,基本上都是为了官司得不到公正处理。”
“当一个人大代表,首先自己要遵守宪法和法律,做好本职工作,其次,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。”姚秀荣说。
焦作市和她一样“爱管闲事”的七个省、市人大代表的合作始于1995年。焦作市山阳区人大对公检法的工作进行评议,参加会议的几个代表通过大会发言,“人与人之间的脾气、品格不谋而合,走到一块了,后来开人大会议时就经常在一起,有案件,就大家议一议。”
七个人的职位、知识背景则各异,从所掌握的社会资源来看,正好起到了互补作用。
1996年4月16日,“七人小组”夜访六个派出所,结果发现有喝酒不干活的,有锁着大门不开的,第二天就见报,公安局整改,九个干警关禁闭,三个所长被撤了职。
类似的行为使“七人小组”名声大噪。姚秀荣估算,六七年来,他们监督案件有上千件。
姚秀荣说,对案子的处理,他们先是指路,如果认为不冤,就化解矛盾,劝阻再上访。冤的问题,展开监督,参加庭审,提出看法,促使最终解决。
令他们欣慰的是,通过监督活动,老百姓都反映焦作公检法的执法环境好了。公检法的人说,有多少双眼睛盯着,不敢松懈,有时还主动请他们去。
姚秀荣说:“那么多人找人大代表申冤,并不正常,如果各级政府尽职尽责,执法部门都能认认真真地把老百姓的事处理好,不用找人大代表。作为人大代表,更重要的是从大局出发,想出更好的提案、建议。”
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,姚秀荣说,准备提几个建议:一、各级司法机关都说办案经费困难,为什么领导干部的轿车却越来越高级?二、现在时兴出国热,中国能不能办高素质学校,把出国热消化在国内?三、贫困地区、下岗工人的子女不能入学,若干年后,他们就是社会文盲,要设法解决。
姚秀荣已经远不是那个“哑巴代表”了。
(《南方周末》2001.3.8方三文 文 秦文纲 摄)